他吩咐化妆师,将她的指甲涂抹上各色深浅不同的蔻丹。化妆师以怪异的眼望望他,又望望她。
“她年轻,应该这样打扮。”
“她是年轻,才十六那天早上,她穿着爱迪达的球鞋,大红布衫子,衫子又宽又大,胸口乱七八糟印些英文字。最先让他生气的是那一只红一只白的袖子,然后他皱眉望着没有结扣好却打着死疙瘩的皮带,终于,他破口骂她了!他看见她的指甲,十只指甲上涂抹着各色深浅不同的蔻丹,有的,还黏贴了金色银色的小贴纸。
“你这是什么样子?你象个学生吗?我辛辛苦苦赚钱让你念书,你就念的这个?……”最后的结论是让她用去光水洗掉。他不理她什么放暑假、什么同学大家都爱这样、好玩等等歪理。
她虽然垂头丧气,但还是清理了指甲才出门。她和同学去看电影。
他再看到她时,她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。男孩蓬着长长的发,说是个大学生,也是颜色奇怪的衫子,牛仔裤。两人头并着头,似乎很亲热的样子。只是男孩原本白皙的脸上溅了一片血渍,而她,她俯卧在男孩的身边。他看不见她的脸,只看见红衫了上温黑作一片。她紧紧抠抓着柏油路面的手上,清清净净的没有任何脏痕。
上午临出门时去光水洗过的指甲,白森森的没有一丝血色。
他摇晃了一下头,让自己醒回现实来。他笃定地望了望她,再望望殡仪馆的化妆师,重复了一句:“她年轻,应该这样打扮,她喜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