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沦为诗人之后,俯首甘为笔下囚。回想和笔初恋的那份颤栗,那份期待
上篇
常假借一句“民间谚语”和诗歌界的朋友自嘲,说是:如果你什么也干不成了,那么你还可以写写诗。
自沦为诗人之后,俯首甘为笔下囚。回想和笔初恋时那份颤栗,那份期待,那份默契,仍然是一种甜蜜的深愁。那时无论日常生活多么单调,工作多么劳累,环境多么孤独,都有一位忠实伴侣可以依靠。尤其是偶有所得,犹如街头万面之中突遇其容,那又惊又喜、欲泪还笑的心绪,胜过天下无数情种。与笔成亲后,从此为其劳也受其荫,日日相守无需芳心设约。有时也怒其跋扈,怨其唠叨,嫌其年岁渐长,不复当年明眸皓齿,却自知再无一个法庭能判决这宗离婚案,甚至死亡。
更深一点自嘲,除了写诗,你还能干点什么?
于是,便写点散文,仍是和笔有关,算不上外遇。
最初卧于掌心的是一支六毛三分的儿童钢笔。用它抄了一部又一部的《普希金诗选》、《海涅诗选》;抄整章的《奥勃洛摩夫》,整本的《飞鸟集》;还写了第一首成形的小诗《致杭城》。虽然也收集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塑料小钢笔:热水瓶式、伞式、红灯式,仅为观赏而已。兵器十八般,得心应手的不过是一把无名小匕首。直至这儿童钢笔鞠躬尽瘁,笔尖分岔,还请了同队知青代磨,写出来的文字到底音容全改,只好忍痛弃之,因此数月尽在徘徊之中。
在这其间有了一首《致大海》,用圆珠笔誊出来,字迹肥头胖脑,市侩气十足,真是恶心!从此恨极圆珠笔。非用它复写不可,便央人代劳。求不到人时,只好酽茶佐之,酽茶退浊气也。
老姨妈见我成日魂不守舍,将她一支老式派克笔赠我,叮嘱我不要遗失,说是笔尖含有黄金,价格昂贵。那时的我全无价值观念,只知道那金笔尖一试,果然倾城倾国。再说它永不会分岔,我们便可白头偕老了。
于是用它写《致橡树》,写《思念》,写《也许》,写了许多当时洋洋得意、过后惨不忍睹的文字。1981年去南昌参加庐山笔会,在火车上,有个独具慧眼的小偷将我的大提包拎走。我身无分文,颗粒未进,在异乡流浪两天,只有一个念头:但愿小偷不知那笔尖是金的,说不定随手抛在水沟、路边,正好让我捡着。
父亲先接电报,见是洋装和钱粮全军覆没,笑骂一声糊涂,仍去泡他的功夫茶。数日后,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,心中明白大半,追问:“夹子也丢了?”半晌相对嗒然无语。
我的夹子向来有三:稿纸、地址本、笔。
1979年,我的生日恰好是《致橡树》在《诗刊》发表。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。时值有老派克在手,目不斜视,顺手贬入冷宫,久不问津。父亲提醒,找出来也不灌水,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:“曾经沧海”。不料这笔能通人性,一触手便摇头摆尾,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,该肥的地方盈盈。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,天气炎热,又觉肌肠辘辘,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,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。
这又写了《神女峰》,写了《会唱歌的鸢尾花》。红颜薄命,美笔难再。有次出访,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,我翻遍小提包,名片也都分赠干净,人家是须眉男子,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。无奈只好拔出钢笔,强装笑容,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,呼救之声依稀可闻。呜乎!
这以后,舅舅从美国带给我一对精装笔盒,华贵则华贵矣,只作壁上观,不能操持日常家务。我家夫君因为种种微绩所奖之笔成打,团团围坐笔筒里,试一支便叹一口气,缘份未到呀。
这时写东西,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来,便是屡屡划破稿纸。粗的笔划浑浊粗鄙,细的笔触小里小气。不得不回信时,便像喝醉了一般,写到末了,不耐烦到极点,竟恶言以对,活该朋友们倒霉。
还是我小妹,不过读五年半书便插队去,回来工作后又考计院的函授,成绩门门前列,单位奖一支金笔,拿来“进贡”,真是柳暗花明。
不过,再不携它出门,怕被窃,怕失落,怕被我自己当礼品送掉。
有时读某些好心的文章,真想告诉搞评论的朋友:倘若我的文字园地里长出什么奇花异草,全是我的笔玩的把戏。如果你在哪个道坎摔了一个大跟头,摸摸头上肿起的大包,别骂我。也许那时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笔形的塑料或钢铁片而已。
笔魂何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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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支好笔在手,香茗袅袅在侧,美诗美文并不即时瓜熟蒂落,还有不少旁枝末节呢。
尽管鼓浪屿向来以无飞尘和无噪音闻名,可在过独身生活时,每日从高温操作的流水线下班,进家门先用抹布将桌椅床柜擦拭一遍,再双膝跪在地上,将方砖搓洗得赤红。接着便是冲凉,洗衣服,一件一件抖平晾在院子里,然后惬意地缩在我的宽背大藤椅里,面对我的书桌、台灯,甚至我的夜来香,开始读书写作。别人院里的夜来香是否也这么安祥馥郁呢?
成家之后不仅要闻厨房油烟,尚有幼儿不时以枪口顶住后腰突袭,自然不能像从前那么挑剔。一张书桌仍是要干干净净,容不得半点纸头。丈夫的书桌上却是纸山书海,偶尔还要繁衍到我的桌界,每次都毫不客气地打扫过境。
结婚时买了一张当时式样挺流行、价钱也不便宜的书桌,不知怎的总看不顺眼,用不顺手,照例归丈夫收容。只好拉出婆婆三十年代结婚时用的一张老式桌子,四条腿用塑料胶纸包扎固定,锁子全坏了,抽屉也关不紧,一用至今6年多。读陈若曦家常文章,说其“达令”段先生亲手做了一张大书桌,处处以金色铆钉加固,希望大文豪的太太能享用终生,一如他们的婚姻那般天长地久。回头便数落丈夫,大书呆子一个罢。丈夫因此发奋,自己动手设计三座一套的大书橱,又自己找木匠。那几个月,整天看他手执钢尺煞有介事在房间来回测量,我和小儿子颠前跑后出谋划策。计划常常改动,材料又总是接不上,然后又是装玻璃,配锁子,请朋友借车拉回家,沿墙一溜摆开,果然辉煌无比。丈夫先要我拿相机取各种角度,摆各种姿势,拍他和书橱的合影。又一连几个钟头坐在小凳子上,心醉神迷地望着新情人。幸福够了,要将书放进去,才发现由于设计错误,所有的橱门都打不开!
丈夫固然不尽善尽美,一开始认定他便不打算另谋出路。书桌却常常在梦想之中。
梦想有张古老的大书桌,墨黑,光可鉴人,四足撑地如巨兽般纹丝不动,且有秘屉可私藏情书、遗嘱、古玩珍奇。今年有幸住进长影厂作家写作楼,房间里有张豪华的大书桌。夜间无应酬,极静,坐在桌前想写点什么,谁知连写日记都不能。
只好恢恢熄灯上床,听那蝈蝈叫得气促心跳,血涌如潮。
是啊,谁能对一张太陌生、太严肃的面孔娓娓抒情呢?
还收集和笔有关的东西,例如稿纸。每到一处,便贪婪地向编辑部索求稿纸,每式一本存档,渐贮存上花色品种二十余。每有作品,抄短诗择格子疏朗。抄组诗选行距细密,常常屡试数样方得称心,身后抛下纸团无数。草稿则喜大白纸,写诗要将纸裁成长条,越长越好,一气呵成,读时双手轮卷,犹如戏台上长长的状纸;写散文则要16开大张白纸,小字如豆,大字如瓜,信缰跑马,不计字数,任它天涯海角。
丈夫写大块文章,所费稿纸之巨令我望尘莫及。不管行距,只要质地挺刮,横线明媚,一律落入虎口。且应用极广,包装、防震、便条,信手撕去,不管普通稿纸或是珍品。结婚不过半年,有日检视宝藏,竟损失多半。心痛之极,将所余藏品尽数搬出,或草稿,或写信,挥霍殆尽。自此不当守纸奴。但是看到别人有好稿纸,眼睛终是不舍。
由于常和邮局打交道,用他们的话是每天都要上绿色邮窗去报到,混熟了,有纪念邮票总要给我留着。其实对于集邮我完全外行,我只是非常喜欢新颖的图案。
给朋友选贴邮票也是乐趣之一:给自强不息者啸啸骏马;给缠绵多情的女友黛玉葬花;给目不斜视的老夫子却是全运会一位玲珑女操——开开玩笑!
丈夫图省事,手头一没有现成邮票,便到我私家小铁盒自然保护区偷猎,一抓一大把。与其斗争多次,终是本性难移。为了不让那些美丽的邮票伴随他的枯燥无味的文章旅行,我的朋友们只好接受大众邮票了。
对于笔的伺奉是这样挑剔,这样仔细,其他方面却糊涂得出汁。有些文艺界同行大会小会见过,握过手,通过信,再见面时心里还要嘀咕:这是张三?是李四?
钱包、钥匙圈更是常常遗失,幸而也常常有好人完壁归赵。
外出参观某奶品厂,厂长极热情,泡奶茶招待,先问香不香?香!香得精神紧张,因为他接着就十分诚恳地请求:“为我们的奶粉写一首诗吧!”又到某养殖场,设鱼宴,举座称羡不已,代主人凑趣:“为我们的鱼宴写首诗吧。”筷子尚未搁下,一块炸得焦脆的凤尾鱼却鲠在喉中,滋味顿失。
也不认为诗是那么高雅,须焚香净手方能触摸。有人就写得洒脱。上意大利餐馆赴宴,临水览月,游鱼历历可数,你还没醒过神来,那最后一道菜,对于他可能已是整整齐齐的一首诗了。又如傅天琳,出访西德时她使劲睡,睡得她自己都啧啧称奇,让我们大把大把吞食安眠药的人,恨得半夜频频挂电话吵她。但是回国来,她却整整写了一本《红草莓》。
这么一比,自己不免觉得十分沮丧。已是不断向周围打揖,承认才气不足,笔头笨拙,人们仍然以怀疑的目光围困。其实有一个很世俗很难出口的原因就是:纵然我冒险将我的笔带上,不畏行李沉重,还带了各式稿纸,但谁又能把家中这张油漆斑驳的破书桌一起搬来呢?
但愿诗会笔会的未来主持者不要读到这篇文章。因为偌大中国,还有许多地方我没有去过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