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误的恋爱
邓颖超
1981.1
两性的恋爱,本来是光明正大的事,并不是污浊神秘的。但他的来源,须得要基础于纯洁的友爱,美的感情的渐慢浓厚,个性的接近,相互的了解,思想的融洽,人生观的一致……等成分上面。此外,更须两性间觅得共同的“学”与“业”来维系着有移动性的爱情,以期永久。这种真纯善美的恋爱,是人生之花,是精神的高尚产品,对于社会、对于人类将来,是有良好的影响的。
倘两性恋爱,如不基于上述的几点,只是因为金钱的诱惑,情势的逼迫,色相的喜好,感情的冲动……而来的,就很危险。一旦目的物变迁或丧失的时候,则对他们的爱恐也不能保持没有变更、或破裂的现象。我们欲使两性生活愉快,社会上充满温和活泼的情景,则必须力求避免这种不良的现象才好。对于男女青年,当予以恋爱的指导和培养,使他们了解恋爱的真谛,走向恋爱的光明道上。
但在几千年婚姻专制的中国,两性的结合,几乎完全由于“父母之命”、“媒妁之言”,买卖包办或强迫罢了。因之许多男女青年,恋爱的思想,非常简单,只要感情可以勉强相处,也就将就过去,一切不好的生活状况,概归诸天命。惟自民国8年学潮后,至今三四年间,时代的思潮,像洪水般地流入中国,素来陈腐固陋的思想界,受了这种新的激荡和灌溉,也奔向新生的道上,较前进步了许多,而尤以青年所受的影响最大。对于昔日一切不良的旧制和压迫,都思有以铲除与反抗。
于是两性的结合,也有从买卖包办的束缚里解放出来,建筑于恋爱的要求了。但在从来不许男女交际的中国社会里,青年男女没有受过恋爱生活的培养与训练,对于”“恋爱,自难明确的了解认识。往往双方甫经相识,交友不久,便因性的作用,生了浓厚的感情,而急谋结合。一任感情的盲目冲动,或是因性欲的临时要求,遂不待理智的熏陶,详细的观察,严格的批评,便走到恋爱的圈里。更有许多男女青年,仅因着金钱色相……等关系,便贸然结合;对于其他应有的成分,全不顾及,故结婚后,相处日久,不融洽的地方,渐渐发露出来,就成了痛苦的源泉了。因此社会上,也要增添许多失宠痛苦的青年,呈现一种沉闷凄惶的状态。
两三年来,两性的结合,很多是基于恋爱的。但走入迷途的,却也不少。据我所见所闻的,多是属于一时情的、性的、物质的冲动,两性很急促的便跳入恋爱的圈里;结果感受痛苦,竟至破裂的,很多很多。这种迷误的恋爱,在起初,虽然多能感到快乐,但后来,不但不能令人们得到幸福,且沮丧人们的志气,或竟驱使着人们去自杀。真是痛苦之魔啊!
活泼的男女青年们,你们愿意得到恋爱的生活和人生的幸福么?我很希望你们,不要被感情的驱使,将理智掩没起来。你们选择恋人的时候,总要详细的考察,总要经过理智的判断,万勿冒失的,就跳入恋爱的圈里,而陷入迷途!爱子女的父母们,你们果真爱你们的子女么?你们果真愿你们子女享幸福么?那么,你们不但要予子女以婚姻自由权,你们还有一种迫切的责任,对于你们的子女,要予以恋爱的培养和指导,使他们不致得不好的结果。
教导栽培青年们的各校先生们!你们负着教育的责任,负着为将来社会,训练出许多优秀分子的责任,我恳切地盼望你们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先生。要为将来延续人类生命的男女青年计,要为你们学生的前途计,做人的训练,恋爱的指导,性的教育,这几种重要的责任,是教育者应负的。断不可漠视,致使青年堕入恋爱的迷途,丧失人生的幸福。
热心研究社会问题的诸君,我希望你们对于男女青年间的恋爱问题,要特加注意研究,要有良好的贡献,引导着男女青年们走向恋爱的光明道上!
我本是个很幼稚而又缺乏文字工具的人。对于这种问题又素乏研究,上面的一番话,纯是凭着我的直觉写出来的。拉杂谬误不周的地方,是在所不免,我惟有请读者指教和原谅!